近年來,網絡法律咨詢服務蓬勃發展,越來越多法律咨詢機構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推廣,招攬客源。然而,此類服務良莠不齊,亂象叢生,影響當事人合法權益及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建設。近期,市人民法院臺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的兩名案件當事人就在網絡法律咨詢服務中“踩了坑”。
在李某某與張某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所謂法律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某網絡平臺以200元的低廉價格吸引李某某下單,信誓旦旦地承諾能打贏官司。后續,對方又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草擬訴狀、整理證據需要1000元,立案環節又要1000元,李某某最終支付費用累計達2200元。為了讓李某某盡快付款,該法律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還明確表示這筆“法律服務費”可以向被告張某主張。案件開庭后,李某某試圖聯系該工作人員,卻發現對方已將其微信拉黑,再也無法聯系上。
無獨有偶,王某某與潘某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王某某向潘某某出借了1萬元,為了起訴要回這筆錢,他在網絡平臺上委托了一位“法律人士”。對方僅負責擬制訴狀并進行網上立案,開價就要1500元。然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其代為擬制的訴狀法律關系混亂不清,提交的證據也存在較大瑕疵,訴訟風險較高。
法官提醒,當事人委托法律咨詢服務公司代寫訴狀、代為網上立案,的確能夠帶來便利,但在選擇網絡法律咨詢服務的過程中要警惕潛藏的套路和風險。法官建議,首先要了解網絡法律咨詢提供者的信息,包括營業執照信息等,如果是通過網絡平臺聯系委托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其個人信息可在全國律師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網站上查詢。其次,盡可能通過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額。最后,如案件疑難復雜、證據繁多,或者存在不適合網絡溝通的情形,建議盡可能通過線下面談方式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