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審計局在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全民健身”事業審計,促進系列制度出臺,助推體育項目開展、體育設施完善,為我市規范高效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體育設施建設、體育場館開放是開展“全民健身”的基礎,市審計局在審計中發現部分相關設施、體育場館使用不夠規范,及時督促出臺《臨海市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辦法》《臨海體育館場地對外租借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完善“全民健身”有關制度,為我市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浙江行動的實施意見》發揮積極作用。
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體育館副館籃球場被私營企業長期免費借用、部分體育設施維護資金未及時使用、公益體育健身器材未按規定安裝等問題,遂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撥付體育設施維護更新專項資金133.68萬元,收回私營企業長期借用的體育場館并收取培訓場地費4.65萬元,按要求安裝公益體育健身器材。一系列舉措,促進“全民健身”體制、機制、政策、制度的完善,為我市規范高效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群眾身體素質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