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S28臺金高速臨海市境內發生一起多車相撞事故,致3車不同程度受損。經高速交警調查,事故原因為后車跟車太近,在前方車輛制動后剎車不及所致。
當日下午3時許,高速交警抵達事發地點長石隧道時,只見相撞的3輛事故車占據了全部車道,過往車輛紛紛緊急制動,大量車輛滯留在事故現場。
據最前方被追尾車駕駛人葉先生介紹,事發前,他正在快速車道上行駛。經過事發路段時,他發現右側主車道上有一輛白色轎車正往他的車道上變道,于是他緊急踩了剎車。隨后,緊跟他車后的一輛福特小轎車也迅速踩了剎車,停了下來。
不料,福特車剛剛停穩,后方又一輛車急速駛來,車速太快,剎不住車。“我看到前面好幾輛車突然停了下來,但我離他們很近,踩剎車來不及了。”追尾車主應某說,情急之下,他只能立刻往右打方向借道,以為避過去就安全了,誰知道主車道上還停著一輛車。
“咣當”一聲,應某緊急駛入主車道后,撞到了正欲變道的白色轎車,強烈的撞擊讓應某的車子調了個頭,還撞到了葉先生的車尾。“以為自己足夠小心,沒想到還是被撞。”葉先生說,高速行車,真是防不勝防。
最終,高速交警認定,追尾車主應某因跟車過近未保持安全車距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他不僅要承擔自己的車損,還要負責其他兩輛車的維修費用。而這一切,如果在他進入隧道時,注意提前減速同時保持車距,是可以避免的。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車時,司機要時刻注意前方車輛狀況,進隧道前可通過觀察道路指示牌、交通電子信息板提前獲知前方隧道內車況,選擇亮綠燈的隧道口作為入口。此外,由于隧道內外亮度不同,汽車進出隧道時,人眼需要一段適應過程,在此過程中駕駛人的視力下降,因而必須提前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