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東塍派出所接到一店鋪收銀員求助,稱其在收銀過程中多找了錢,希望民警能幫忙找到這位“顧客”。沒過一會,又一家零食鋪子收銀員來報警稱被人“騙”走100元。
民警黃明剛敏銳地察覺到,兩個警情應該有所關聯。他立即趕到報警稱被“詐騙”的店鋪,查看了監控,發現一中年男子在店內貨架上拿了1瓶飲料后,遞給店員一張百元大鈔結賬。店員找零時,男子突然說有零錢,店員就把100元還回,結果男子又說自己只有2角零錢,就將2角和100元往收銀臺的錢盒子放。其間,店員沒看仔細,特地問了一句:“這100塊錢放進去了?”該男子說:“肯定放進去了。”但實際上,男子只給了2角錢,收到店員找還的98元錢就馬上離開了。直到盤賬時,店員才發現少了錢,想到該男子付款過程中的刻意干擾,果斷選擇了報警。
經比對,該名男子就是出現在第一個報警人店鋪中的“顧客”,用同樣的手法騙錢。辦案民警立即展開分析研判,確定男子的行動軌跡,最終將嫌疑人董某某抓獲。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董某某對案件供認不諱。據其描述,他騎摩托車從寧波到臨海,拿著100元的紙幣到只有一人看店的店鋪買東西,經店員查驗是真鈔后,又借口有零錢不需要找零混淆視聽,趁機拿回百元大鈔,令店員誤以為自己已經收到錢,以此達到騙錢的目的。董某某交代在東塍共作案3起,目前已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這種詐騙手法雖然老套但極易上當受騙。對于類似行為,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一旦發現受騙,保留相關證據并立即報警。